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2024年国庆佳节在即,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公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今年国庆假日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部门师生安全和学校的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使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二、谨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方式进行诈骗,如:各类非法链接;谎称领导、老师、同学、同乡、亲戚,进行诈骗;通过刷信誉、推销、安全账号转账等形式骗取金钱财物;盗用QQ、微信等网络账号进行诈骗;被诱骗而涉嫌帮信罪等。广大师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以各种名义借钱、借物、购买物品的谎言,不贪小便宜,不抱侥幸心理,以免上当受骗甚至违法犯罪。
三、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卫处将于节前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各部门须在放假前做好防汛、防台的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通讯保持畅通。
五、节日出游时,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要关注天气状况,重视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外出时应遵守各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远离拥挤人群,以免发生失窃和踩踏等事件。节日期间,自驾车辆出行要注意安全。
六、假日期间,学生要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留校学生须服从宿舍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规定者,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七、假日期间,留校学生外出前应告知辅导员自己的去处和返校时间,以便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及时上报学院和学校。
八、门卫和宿舍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出入校门、学生宿舍区域人员、车辆的验证、登记工作,并加强对校区和学生宿舍区的安全巡查。
九、假日期间,校内(包括学校所属的各校区)的建筑、装修、施工、办班、培训、讲座(特别是外来人员在学校举办的讲座)、体育比赛等各项活动,须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十、假日期间,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要加强假期安全值班(含电话值班),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向部门领导、学校总值班和保卫处汇报。
校总值班电话:50217410
校保卫处电话:50214974
保卫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