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园内的摩托车数量增加较快,且车速较高,给校园及师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减少噪音和交通事故,保证校园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内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在校园内行驶燃油、燃气助动车必须持有并随身携带公安交警部门发放的驾驶证(操作证)和行驶证。
二、无证无牌的燃油、燃气助动车以及非法改装的摩托车(排气管改装),请尽快自行处理。从2015年6月1日起,无证无牌燃油、燃气助动车、非法改装摩托车禁止在校园内行驶。一经发现将暂扣车辆,代为保管,并报公安交警部门来校对当事人及车辆依法处理。
三、燃油、燃气助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减速慢行。严禁燃油、燃气助动车在校园内飙车。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保卫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