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寒假、春节将至,按照学校安排,教职工于2014年1月19日(周日)至2月15日(周六)放假,保卫处提醒师生员工做好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各部门领导要切实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在放寒假前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对本部门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地毯式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各部门的重要资料、物品等要落实专人管理,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寒假离校前要落实专人关门、关窗,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管理,要责任到人。
三、各部门要提醒师生员工外出时注意人身、财产、饮食、交通等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出行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敲诈、勒索等案件。
四、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宿舍管理中心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校内严禁燃放孔明灯和各类烟花爆竹,确保校园安全。
六、节假日期间,如需在校内进行培训、施工等工作的,请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到保卫处办理安全手续和相关人员的出入证。
七、近年来,社会上诈骗类案件高发,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方式进行诈骗。如:利用手机短信、电话诈骗;谎称同学、同乡、亲戚等推销文具、银行卡转账诈骗等骗取金钱财物;盗用网络账号通过聊天方式进行诈骗等。广大师生员工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以各种名义借钱、借物、购买物品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
八、各部门要安排好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值班名单于2014年1月15日(周三)下午16:00前报学校保卫处。
总值班、保卫处24小时值班,如有情况,请及时拨打“校园值班”电话。
校总值班电话:50217410 保卫处值班电话:50214974
保卫处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