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与技能,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本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3】1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后勤服务公司、保卫处联合,于2013年 12月17日进行了安全宣教,开展了安全检查,并与校内商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校党委副书记胡晟,张江高校派出所副所长符天山,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陈勤源、党总支书记杨生龙、副书记孙积耀、副总经理王力强,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卢俭思,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谈立群,保卫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师生员工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午10:00,后勤服务公司、保卫处在5号教学楼底楼大厅开展了题为“爱惜自己校园,驱除火灾隐患”的安全宣教活动,并到学生公寓进行了安全检查。后勤服务公司、保卫处工作人员向师生员工展示了近期在学生寝室查处的违章电器,讲述了治安、消防、交通和食品卫生等安全知识,并警示同学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杜绝使用各类违章电器,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下午14:00,后勤服务公司、保卫处召集校内商铺负责人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了校内商铺的安全工作现状,对商铺负责人进行了治安、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并与各商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校党委副书记胡晟教授与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就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希望各职能处室、学院等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明确安全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系列工作的开展,对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等有着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