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2013暑假将至,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公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对今年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求大家在节假日期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二、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于7月12日前书面报保卫处。保卫处将于暑假前,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三、暑假期间恰逢防汛、防台的重点时段,各学院、部门须在放假前做好防汛、防台的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通讯畅通,确保安全渡过汛期。
四、暑期出游时,要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特别要重视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各部门所组织的外出旅游期间,要注意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指定安全负责人。选择合格旅行社,并签订好协议书。自行出游者,应与家属、同学、同事结伴同行,尽量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未开发景点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地方游玩。
五、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外出前应告知同宿舍、邻近同学、辅导员自己的去处和返校时间,以便辅导员及时掌握同学的情况。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苗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及时上报学院及学校。
六、暑假期间,留校学生须服从宿管的住宿安排,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各类电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规定者,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七、学生宿舍内的电脑等贵重物品,须由学生本人保管好,宿舍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统一场所,落实专人做好保管工作。
八、门卫和宿舍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出入校门、学生宿舍区域人员的验证、登记工作,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安全巡查。
九、暑假期间,校内(包括学校所属的各校区)的建筑、装修、施工、办班、培训、讲座(特别是外来人员在学校举办的讲座,必须申报讲座内容及讲座人,不含学校正常组织的讲座。)、体育比赛等各项活动,须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教职工来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自驾车辆一律凭校内通行证入校。
十、暑假期间,各部门必须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准时到校,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向部门领导、学校总值班和保卫处汇报。暑期值班表于7月12日前送保卫处。
校总值班电话:50214710
校保卫处电话:5021497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保卫处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