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的最大“杀手”。
据国家公安部通报,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广州市2005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809宗,死亡1739人,受伤10924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193多万元。2005年,全国因交通事故死亡学生共2889人,公路车祸死亡人数占学生死亡总人数的77.2%。学生违法造成的死亡事故中,穿越公路最为严重,占责任事故的85%。交通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的最大“杀手”。
(二)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
1、校园内易发生的交通事故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和安全意识淡薄。许多大学生刚刚离开父母和家庭,缺乏社会生活经验,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同时有的同学在思想上还存着在校园内骑车和行走不会有危险的错误认识,一旦遇到意外,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注意力不集中。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案例43:广东某高校学生李某,虽然是个近视眼,可他却最喜欢戴着耳塞边听音乐边走路边看书,有时候车到了他跟前才发觉。同学提醒他要注意,他却当作耳边风。2001年11月的一天下午,他跟往常一样一边听着音乐、看着书回宿舍,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一辆桑塔纳轿车从他左侧开过来,汽车鸣笛,他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结果汽车司机刹车不及将他撞倒,幸好车速不是太快,否则性命难保。
(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
案例44:2000年5月,上海某高校两位男同学在操场踢完足球后,在回宿舍的路上还余兴未尽,在路上相互边跑边传球,此时身后正好驶来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员躲闪不及撞上了其中的一位,学生被撞成右小腿骨折。
(3)骑“飞车”。一般高校校园面积都比较大,宿舍与教室、图书馆等之间的距离比较远,所以许多大学生购买了自行车,课间或下课时骑自行车在人海中穿行是大学的一道风景线。但部分学生骑车技术也实在“高超”,居然能骑得与汽车比快慢,孰不知就此埋下了祸根。
案例45:2001年的一天,某高校学生张某晚上在网吧里上网到次日凌晨四点多才回寝室休息。一觉醒来已快到上课时间了,他起床后顾不得梳洗匆匆下楼,骑上自行车飞快朝教室奔去。当他骑到一个下坡向右转弯的路段时,本来车速已很快但他还觉得慢,又猛踩了几下,就在这时迎面来了一辆小轿车,因车速太快避让不及,连人带车掉进了路旁的水沟里,致使右胳膊骨折,自行车摔坏。
(4)违反学校交通管理,无证驾驶。
案例46:1998年的一天晚上,广东某高校一位外国男留学生(该生无中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牌本田250C两轮摩托车,载着另一位外国女留学生,在校园内一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路上行驶,与一位骑自行车的研究生相撞,造成女留学生头部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两人重伤。
2、校园外常见的交通事故
(1)行走时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余暇空闲时购物、观光、访友要到市区活动,这些地方车流量大,行人多,各种交通标志眼花缭乱,与校园相比交通状况更加复杂,若缺乏通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更高。上海一所著名大学的校长说:“在各个大学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少数学生书读得越多,越不会走路,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越淡薄,不仅在校园里乱骑车、乱停车,在马路上违反交通规则也时有发生。”
案例47:1999年10月,南京某重点大学一位男生丁某,双休日与几个同学上街。街上车辆川流不息,行人熙熙攘攘,不一会儿丁某与同学掉了队。正当他着急四处张望时,同学在马路对面大声叫丁某的名字,他就慌忙朝马路对面跑过去,此时一辆大卡车正飞驰而来,将其撞倒并从他身上碾压过去,为此丁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案例48:马路溜冰葬身车轮。2006年6月2日晚8时30分许,三亚市一学生赵某和几名同学在某酒店附近马路上溜冰,赵某不慎滑入一辆正在行驶的小轿车底,小轿车从他身上驶过。事后,赵某被送往三亚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执勤民警介绍,自2005年“溜冰风”在三亚流行以来, “溜冰族”成为三亚街头一道不和谐的交通安全隐患风景线。据统计,该市已有几名学生在马路上溜冰丧身车轮底。
(2)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离校、返校,外出旅游、社会实践,寻找工作等都要乘坐各种长途或短途的交通工具。全国各地高校大学生因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甚至造成群体性伤亡,教训十分惨重。
案例49:1994年7月,湖北某高校学生放暑假后,七位老乡邀好一起乘一辆车回家。途中要经过一个汽渡码头,按安全管理规定,汽车过汽渡乘客必须下车。但乘客认为上车下车麻烦,就没有下来,司机见他们都不想下来也没有再坚持。汽渡船离岸后,由于江面上风大浪急,加上汽车手制动不灵、车轮下又没有塞三角枕木,停在尾部的汽车从汽渡船上滑入江中。车上45名乘客,25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只有17人获救,七位学生无一生还。
(三)如何预防交通事故?
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是最起码的要求。若没有交通安全意识很容易带来生命之忧。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
(1)步行
● 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 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红灯停、绿灯行)、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如没交通信号控制,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
● 横过没人行横道的车行道,注意避让车辆,不可突然横穿。
● 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栏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 不要在道路上玩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2)乘车
● 不要乘坐货运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没有合法客运资格的车辆。
● 候车时,不可站在车道上,不可追逐。车停稳后,依次上车。
● 招呼出租车时,不可在禁止出租车停车的地方或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出租车停稳后,从右边上车。
● 乘搭公共汽车、电车时,上车后要往后靠,抓好扶稳。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行驶中,不可跳车。下车时要注意往车后了望,确认没有车辆驶近才下车,下车后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流连。
● 乘搭出租车,私家小车时,坐前排的,要系好安全带,不可将头手抻出车外,开门下车时要留意其它车辆,不可在路口或禁停路段停车下车。
● 搭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不准侧坐或倒坐;驾驶员前边不许载人;不要乘坐没有合法营运资格的摩托车,因为不知该车来源是否合法,该驾驶员是否具有驾驶资格,而造成您的生命安全无保障。
(3)骑驶非机动车
● 要有自身保护意识,文明骑车,养成良好的骑车习惯。
● 要了解车辆性能,车辆的车闸、车铃等要齐全有效。
● 按规定车道骑驶,遇障碍需借道通行时避让机动车。
● 在路口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
● 按规定停放,听从民警指挥,服从管理。
● 横过车行道应下车推行。
2006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案例50:女硕士乱穿马路被拘留10天。2006年4月20日,一位拥有硕士学位的女白领在上海乱穿马路后抗拒处罚,推搡、大骂交警,而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被卢湾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10天。她也因此成为上海有史以来第一个因乱穿马路后妨碍交警执法而被拘的行人。
(四)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1、及时报案
无论在校外还是在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抢救伤员(电话:120),然后报警(电话:110);切记不可站在车道上打电话,并保护现场等候警察到场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案外,还应该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如果不自行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警,警察会帮助您区分过错,并对当中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2、保护现场
事故现场的勘查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3、控制肇事者
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的车牌号及车辆其它特征。
(五)交通事故急救程序
交通事故在我们身边发生以后,该怎么办?首先要保持头脑冷静,控制情绪,切莫惊慌失措,乱喊乱跑,造成现场更加混乱,同时,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取行动,抢救伤员。
1、正确判断伤情和受伤部位;
2、注意正确的搬动伤员方法,保护脊柱和骨折肢体;
3、按先救命,后救伤的原则,先心肺复苏,后处理受伤部位;
4、迅速止血,包扎伤口,固定骨折;
5、尽快转送医院。